同址(曾)設有公司:須中斷營業未滿二年且營業項目相當(需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) ※部分房仲業者代尋之房屋若用途不符,業者可能會以曾設有公司為由保證可設辦公室。若有此情況,仍須符合本項,故應請業者提供該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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